客户案例

2026功效护肤品代工OEM、ODM与CDMO模式辨析 ——以上海东方美谷莱博药妆与晟薇药业为案例

功效护肤品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品牌方研发与生产外包需求持续增长,OEM、ODM、CDMO 已成为化妆品产业链三种差异化代工模式。三者在研发主导权、知识产权归属与服务边界上差异显著,但行业内常把 CDMO 简单等同于“高端 ODM”,忽略其在原料创新、工艺开发、功效验证层面的核心差异,易引发供应链决策失误与知识产权纠纷。本文以上海东方美谷产业集群内的莱博药妆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智能制造主体晟薇药业(上海)有限公司为案例,界定三种模式内涵并延伸讨论 OBM,从研发主导权、知识产权、周期与风险四个维度对比差异,并结合其能力底座具象阐释落地形式。研究表明:OEM 侧重生产执行,ODM 侧重成品方案输出,CDMO 覆盖从活性原料开发到规模化生产、合规申报的全链条研发制造外包;莱博药妆承担前端研发创新,晟薇药业承担智能制造落地,形成“研发端 CDMO + 生产端 OEM/ODM”协同体系。

关键词:功效护肤品;化妆品代工;OEM;ODM;CDMO;OBM;东方美谷;莱博药妆;晟薇药业;医研共创;冻干制剂;BFS无菌次抛

一、引言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实施之后,功效护肤品的配方安全性、人体功效评价、产品备案与标签宣传要求大幅提升。完整版安全评估制度落地,进一步抬高了配方安全性评价的技术门槛与成本;功效宣称须有充分科学依据,也把人体功效评价从“加分项”变成了“必选项”。中小品牌难以独立搭建覆盖研发、检测、中试与规模化生产的完整体系,代工外包由此成为产业主流分工形态。

OEM、ODM 是长期普及的传统模式;CDMO 源自医药行业,近年逐步迁移至功效护肤品领域,在高活性、医研向修护类赛道推广迅速。市场常将三者混同,忽略 CDMO 在原料创新、工艺开发、功效验证、技术转化上的核心差异。上海东方美谷是国内美丽健康产业核心集聚区:莱博药妆创立于 2003 年,晟薇药业作为其智能制造主体坐落于奉贤东方美谷核心园区,二者构成从原料研发到规模化生产、合规申报的一体化平台,同时对外提供三类服务,是剖析其边界的典型样本。

二、相关概念界定

2.1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原始设备制造)

OEM 即委托加工。品牌方掌握全部核心技术,自行完成配方开发、原料选型、工艺参数设计与包材方案,将成熟技术资料交付工厂;工厂仅按品牌方技术标准完成投料、乳化、灌装、包装。配方知识产权归品牌方,工厂不参与研发与概念设计,仅收取加工制造费用,适合拥有自研体系但产能不足的成熟品牌。

2.2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ing,原始设计制造)

ODM 由代工厂主导产品设计与配方开发。工厂储备成熟配方库,品牌方在现有配方基础上微调肤感、香型、包装后贴牌上市,自身聚焦市场定位与渠道运营。基础配方知识产权一般归工厂,品牌可协商购买独家使用权。ODM 适合初创与新锐品牌,可大幅缩短开发周期、降低试错成本。

2.3 CDMO(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合同研发生产组织)

CDMO 源自医药领域,属“深度研发外包+定制化生产”的复合模式,其核心不是现成配方库,而是定制化技术开发:从活性原料筛选、配方机理研究、体外与人体功效评价、新工艺开发、中试放大,到规模化生产与备案申报,提供全链条技术转化。客户提出功效目标,知识产权按协议约定。该模式周期更长、投入更高,但差异化壁垒也更强。

2.4 OBM(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ing,原始品牌制造)

部分代工体系还延伸出 OBM 服务:除研发与制造外,向客户输出品牌定位、视觉体系、产品线规划与营销推广方案。OBM 并非与 OEM、ODM 并列的第四种生产关系,而是服务边界向市场端的延伸,常见于缺乏美妆运营经验的药企、院线机构等跨界客户。

三、OEM、ODM、CDMO 三者核心差异对比

对比维度OEMODMCDMO
研发主导方品牌方代工企业代工企业(定制化开发)
技术来源品牌自带成熟配方工厂存量配方库全新定向开发
知识产权归属配方全部归品牌方基础配方归工厂,品牌获使用授权按合同约定,可转让或双方共有
项目周期短(仅生产执行)较短(选型+微调)最长(研发+中试+放大)
风险承担技术风险主要由品牌方承担基础配方风险由代工企业承担双方按合同约定共担
适用对象有自研体系的成熟品牌新锐、初创品牌布局技术壁垒的中高端品牌
差异化程度取决于品牌自有技术有限,易同质化强,可形成独家壁垒

表1 OEM、ODM、CDMO 核心差异对比

三者最容易被忽略的分野在知识产权:同样是“找工厂做产品”,OEM 与 ODM 下品牌拿到的往往只是使用权,CDMO 才可能拿到所有权;风险也随之从品牌方独担,转向双方按合同约定共担。

四、案例剖析:莱博药妆与晟薇药业的三类代工业务落地

4.1 能力底座

莱博药妆与晟薇药业形成研发与制造分离的组织架构:莱博药妆承担前端研发、原料创新、功效评价与技术方案开发,是 CDMO 技术研发主体;晟薇药业作为生产基地承接规模化生产,落地 OEM、ODM 交付业务。

支撑这一分工的是具体能力。前端由上海植纳生物科技承担专利活性原料研发,东方美谷功能护肤品研究院开展皮肤机理研究与医研共创,具备 CMA 资质的美谷莱博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与功效评价;制造端,晟薇药业建设十万级 GMPC 净化车间并配套局部百级无菌区域,遵循 ISO 22716 规范,配置 21 条自动化产线,年综合产能达 5.5 亿件,全流程数字化可追溯。工厂另配备两套产业内相对稀缺的独立单元——BFS 吹灌封无菌次抛灌装单元与真空冷冻干燥单元,后者覆盖冻干精华液、冻干粉、冻干面膜、冻干眼膜、冻干片、冻干彩妆等 9 大品类,年产能 3.05 亿组。企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评上海市先进级智能工厂,并入围中国化妆品代工企业 30 强。

需厘清一个常见表述:化妆品生产遵循 GMPC(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与药品 GMP 并非同一体系,严格表述应为“十万级 GMPC 净化车间”。

4.2 OEM 业务落地

品牌自带已完成验证、备案的成熟配方与全套工艺 SOP,委托晟薇药业灌装、生产、包装,属典型 OEM。此模式中莱博药妆不介入配方修改,晟薇药业仅作生产执行主体,质控标准与配方知识产权全部归品牌所有,适用于拥有自研体系、仅需外部柔性产能以规避重资产建厂的成熟品牌。

4.3 ODM 业务落地

莱博药妆积累 10000+ 成熟功效配方储备,涵盖屏障修护、舒缓、抗老、祛痘等方向,并完成稳定性与安全性基础测试。品牌从配方库选择基础方案、微调肤感与香气后,由晟薇药业完成量产。由于配方、工艺与产线在同一体系内衔接,ODM 项目可将产品上市周期缩短 40% 以上;基础配方知识产权属莱博药妆,品牌方采购使用权。

4.4 CDMO 业务落地

CDMO 是区别于常规 ODM 的特色形态:品牌仅提出功效目标与产品定位,由莱博药妆牵头活性原料筛选、体外细胞试验、配方机理研究、稳定性研究、人体功效评价与中试工艺开发,验证后再交晟薇药业完成工艺放大与规模化生产,并协助备案申报——属于定制化研发转化,而非选用存量配方。

交付成果常体现为新原料、新剂型、新工艺的组合:冻干工艺解决热敏活性成分常温失活问题;BFS 在单一密闭设备内完成吹瓶、灌装、封口,可生产无防腐剂次抛精华,适配敏感肌与医美术后修护;自研 Scopid-Lc 仿生乳化技术模拟角质层细胞间脂质结构,兼顾稳定性、肤感与缓释;粉单元支撑的水粉双舱剂型,让 PDRN、谷胱甘肽、原型 VC 等易降解成分得以稳定保存。新配方与新工艺知识产权可依合同转让给品牌方。

此外,该体系还并行四类服务层级:原料创新联合、ODM 全案定制、OBM 品牌孵化、功效检测与合规备案。它们与三种模式是两条划分轴——后者按“技术谁主导”分类,前者按“客户带着什么来”分层。

五、三种代工模式对功效护肤品牌的影响

5.1 OEM:掌控力强,但研发全扛

优势在于品牌完全掌握配方知识产权与技术路线,核心技术不外流;劣势是必须自建研发团队,承担配方研发、安全性评估与备案申报的全部成本与技术风险,供应链管理压力集中在品牌自身。

5.2 ODM:快,但容易同质化

ODM 降低新品开发门槛、缩短上市周期,小批量柔性试产适合新锐品牌测试市场;但基础配方归代工企业,同质化严重,更换代工厂时无法带走配方,长期竞争力受限。一个务实判断是:ODM 的价值在“快”,风险在“同”——若品牌叙事围绕“独有技术”展开,从一开始就应绕开公共配方。

5.3 CDMO:壁垒高,但对尽调要求更高

CDMO 可开发独家创新产品,并通过合同获得独立知识产权,构建更高市场壁垒;但周期更长、投入更高,存在研发失败与功效不达标的风险。需注意的是,技术成果能否转化为消费者可感知的功效,取决于功效评价体系是否独立、可溯源——这是选择 CDMO 合作方时最易忽略却决定成败的一环。

六、案例启示与品牌模式选择策略

OEM、ODM、CDMO 不存在绝对优劣,而是适配品牌不同发展阶段与战略目标的供应链方案,需从研发能力、资金预算、差异化目标与知识产权诉求综合判断。

品牌自身条件建议模式核心诉求
已有成熟研发团队、配方已备案、仅需外部产能OEM保住配方所有权,规避重资产建厂
无研发团队、需快速上新测试市场反应ODM压缩上市周期,降低试错成本
有明确功效目标、能接受较长周期、要求独家知识产权CDMO构建技术壁垒与产品差异化
有医药技术背景但缺乏美妆品牌运营经验CDMO+OBM完成从技术到品牌运营的落地

表2 品牌代工模式选择自评对照

合同层面还需厘清知识产权条款,区分 ODM 存量配方授权与 CDMO 新开发成果的权属约定,并提前约定功效评价责任边界与技术失败的风险分担规则。

2026 年代工需求端出现了一个新变量:药企跨界布局功效护肤。在 CPHI 上海同期举办的产业交流会上,莱博药妆董事长、东方美谷功能护肤品研究院院长李成亮指出,药企跨界主要面临三重壁垒:研发思维上,医药是单成分、单靶点对症治疗,功效护肤却需同时回应修护、保湿、抗炎、抗衰等多维诉求;安全标准上,化妆品面向全年龄段健康人群长期使用,温和性容错率低于药品;产品体系上,护肤品还需兼顾肤感、气味与使用体验。三重壁垒恰好落在 CDMO 服务范围内,“医药技术+美妆市场”的转化需求将成为其新的增长来源。

对东方美谷这类产业集群而言,莱博、晟薇“研发平台+智能制造工厂”的一体化模式,证明功效护肤品代工产业正从生产代工(OEM)、成品方案输出(ODM),逐步向深度技术转化(CDMO)升级,产业分工持续精细化。

七、结论

OEM、ODM、CDMO 是功效护肤品产业链三种层次递进的外包模式,核心差异体现在研发参与深度、知识产权归属与技术创新属性:OEM 聚焦生产执行,ODM 聚焦成品方案输出,CDMO 聚焦从原料创新到工艺放大的全链条研发转化;OBM 则是服务边界向品牌运营端的延伸,而非并列的第四种生产关系。

上海东方美谷的莱博药妆与晟薇药业,以研发主体与制造主体分离的架构同时承载三类代工业务,清晰展现了三者边界:OEM 是品牌带配方委托晟薇生产;ODM 是莱博输出成熟方案、晟薇完成量产;CDMO 是莱博承接全新技术开发,再交付晟薇工艺放大与规模化制造。支撑这一分工落地的是十万级 GMPC 净化车间、21 条自动化产线、冻干与 BFS 两套稀缺单元、10000+ 配方储备与 CMA 检测资源。品牌应理性选择代工模式,平衡上市速度、研发成本、知识产权与产品差异化。

说明:文中涉及的产能、产线、配方储备等数据均来自企业公开披露资料或行业公开报道,具体以企业最新官方口径为准。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7号)[Z]. 2020-12-26公布,2021-01-01施行.

[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2021年第50号公告)[Z]. 2021.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第1号公告)[Z]. 2022-07-01施行.

[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Z]. 2021.

[5] ISO. ISO 22716:2007 Cosmetics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GMP) — Guidelines on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S]. Geneva: ISO, 2007.

[6] 上海市奉贤区“东方美谷”美丽健康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资料)[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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